猫之眼

唯有書籍能給予這在痛苦中掙扎的靈魂最後的慰藉

金光瑶死了,他可能还有话要说

(。•́︿•̀。)

湾仔码头:

注意:微曦瑶

1.

有的人说我是被聂大捏碎了脖子骨,但是我告诉你,那其实是自杀。

金光瑶是不会自杀的。这句话在我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插在我的脑髓中。脑髓受伤,疼么?真的疼,但疼痛让我在无数次,跌入最卑微的泥沼时,还能咬着牙,再跌跌撞撞站起。

我仍然记得那是一场群聚的狂欢,该到的人都到了,我感谢他们来参加我盛大的葬礼。尽管那个时候我还没死,他们所有人却都像看着恶心的腐尸一样看我。

这种眼神我很熟悉,从我出生开始就不曾摆脱。

我还有半句话没有骂完,我所恨又怕的聂明玦。我还有半句话没有倾诉,我所爱又怨的蓝曦臣。我死前看到被我推出去的蓝曦臣的脸,那是一种恐惧、震惊和愤怒,我多期望能从中看到一丝丝怜悯和痛心。

我看到了吗?没有,因为我死了,死于自杀。

在我不愿意落入他手的人群之中,在正义战胜了邪恶的欢腾中。一个身受重伤的混蛋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他曾经残害的恩兄杀死。没有人管这是不是蹊跷,或者阴谋后有另一只推手。所有人都长吁了一口气,金光瑶终于死了,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他恶有恶报,而其他的人可以过上合上书之后长久的幸福生活,尽管这个幸福,在纸上,单薄而脆弱。

但是他们都错了,金光瑶,我,根本不是死于谁手。我是自杀。

因为如果我要活着,谁都不能杀了我,就是聂明玦也他妈的不行。

虽然他们都松了一口气,但我知道,这盘棋是我下赢了。我带着我所有做过的恶事,没有落入任何一家的地牢,在被揭穿的瞬间死去,留给他人巨大的恐惧和庆幸。

凡夫俗子们,我告诉你们,我做尽恶事,丧尽天良。

我一点也不后悔。

2.

我讨厌金光瑶这个名字,与之相比,更讨厌孟瑶。

我的母亲姓孟,孟母三迁的孟。我相信我是曾经善良过的,在幼时的豆灯下,我妈从恩客身上爬起来,抱着床头啃烂苹果的我,打开书,告诉我,人之初,性本善。

那个时候的我是善良的。

其实金光瑶的故事你们都清楚,有人分析我是从被金光善踢下金鳞台时失去了对世界美好的幻想。又有人说聂明玦对我那么好,我却残杀了他,实在是禽兽。这都是我被封入棺材之后的评论,在之前,我是谦和的金家仙督,家庭幸福,虽然出身不高,总算是飞枝头的麻雀最好的结局。按道理来说我应该珍惜来之不易的一切,可是最后依然亲手毁了他。

我想生活是一个苹果。

妓院里最常见的苹果,和妓院里最常见的女人一样。外表富丽堂皇,美轮美奂,剥了皮,挖了笑,满身满骨的虫子,爬满了整个骨架。我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烂苹果。从出生开始,就烂了。挖掉一块,还有一块烂的,挖到最后,皮相之下,空空如也。

我想大多数人都只看到了我的苹果,而蓝曦臣也许看到了我的空,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可惜他什么也没说。

我注定要杀死金光善和聂明玦的,我蔑视一切,独爱我的母亲。她颤颤巍巍从无数恩客身上下来的样子,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而他们侮辱她,那我就要杀了他们。就是这么简单。

我不一定要害秦愫,她没说过我母亲的不好,我想过若是一切未曾暴露,我会和她白首偕老举案齐眉,纵使意难平,也好过孤苦一人。只是造化弄人,命运捉弄,她不死我就要死,于是我迫不得已杀了她。举刀的瞬间我间或犹豫,以为死了的心又难过了一会。

但之后我还要继续演戏,所以只难过了半盏茶的时间。

我最恨的不是聂明玦,聂怀桑,也不是金光善。而是命运,命运之庞大,让我恨了很多人。我甚至恨薛洋,恨魏无羡。前者因为太过悲惨,所以坏得彻底。后者有蓝湛的爱,所以可被拯救。我有爱,母亲,母亲的朋友,曾经的秦愫,又或者蓝曦臣或者聂明玦,但是它们都太浅薄,碰到了我华贵外表下的烂肉,就通通缩了回去。让我颤颤巍巍,走在泥沼中,又想要干净纯白的阳光。

我本知这露水短暂。然而。然而。

我曾经期望过他,可惜,蓝家的垂怜太难求,而我不是藏色散人之子,云梦江氏门徒,只是一个叫孟瑶的娼妓的儿子。

我只是一个烂苹果,不可能被蓝曦臣捧在手里。

3.

我想我曾经有许多次,可以走上另一条路。

第一次,我被聂明玦赏识,作为孟瑶留在他身边。现在想想,聂大脾气刚烈,但不算是个坏人,他看不起我,我也不是不能忍。那段日子对我来说却是幸福,幸福到我以为,我可以挥一挥手,和过去肮脏的日子说再见。

但是没有人会忘记孟瑶是如何来的,是金光善如何一时糊涂,招惹了一个读过书又傻的女人而来的。

没有人忘记,就代表聂明玦也不会忘记。

第二次可以改邪归正,大概是我得势,与秦愫成婚的前夕。爱我的妻子,和不错的前途。我只要咳嗽一声,也未有人敢当着我的面嘀咕我的母亲。那一次我是真的想收手了,甚至在买下了地盖了观音庙。后来的事你们也知道了,一夕之间啊,该有的全没了。

命。泥沼里的虫子,烂了芯的苹果。

第三次,是我自杀的前夕。我控制了蓝曦臣,我在灯下与他谈话。蓝曦臣其人难以评价,然而无论怎么样,他干净善良,高高在上。我无论将金星雪浪穿得如何好看,也比不上他万分之一。那许多晚我与他单独坐着,我和他交流,言语温和。他总让我迷途知返,回头是岸。我告诉他,我早就无岸,我是一只无足的鸟,只能不停地飞,直到死。

蓝曦臣什么也没听懂。

这是我最接近幸福的一次,也是我一生中最后悔的一件事。我那时多么想问他,二哥,如果我真的改邪归正,你可不可将我藏起来,妥善收好,废了我金丹也行,我什么都不要了,与你下棋,听你弹琴。

事实上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不会伤害你。我也有我要的。

可我要的,不过是从你的脸上看到一丝丝感情。

这一招棋,是我错了。想来一开始就错了,想来从第一眼见到这个干净的人,我因为卑微而别开视线的时候,就错了。

4.

金光瑶死了,被聂大捏碎了脖子,死之前右手断,肚子上开了个大洞,他一点也不像仙督,反而只是阴沟里的一只掉毛的狗。

我妥协过很多次,我也从来不以此为耻。

我清醒的比所有人想象的都早,在最开始进不了金家的大门时,我就明白命,一笔,早就写好了。

之后我在脑髓里插了那么一句不死不输的话,一个卑微的奇迹一样,走了很远很远。我很虚伪,又低声下气,常人看不起我,谁人也看不起我。然而我得到了什么?

得到了温若寒的赏识,聂大的推荐,金家的权利,以及万人跪伏。

纵使昙花一现,但我有过。不求天长地久,有过,就比你们凡人好上许多。

我屈服,跪了,但不是对聂大对温家,也不是金光善,不是对你们,而是命运。我打不过它,被它掀翻在地,踩了,膝盖骨都断了。我无人怜爱,就要长出长长的獠牙,我怕别人拔了我的牙,很痛,就藏在虚伪的笑里,烂苹果的皮越来越厚,色泽鲜艳,而里面,早就腐烂,全是恶蛆。

我被命运鞭打,遍体鳞伤。但我跪着,断着腿跪着,依然在走。我跪着走出了妓院,走进了金家,走上了金鳞台,走向了云端。我告诉你,我死了,自杀,是我不想玩了。若我留下来,我依然是跪着,也依然跪着就能把所有人杀得片甲不留。

如果我没有失败,而是留在了最后?金光瑶的名字会刻在百家碑上,拥有伟大,卓越,出色,百年难遇这样的字眼。

我想要刻在百家碑上,我不在乎狗屁的形容词,我只想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蓝曦臣名字的旁边。

我想和所有人交换命运,但没有他。他太好了,我只希望跪了一辈子的我,能在他面前站起来。

5.

我叫金光瑶,我死了,死于自杀,但我还有话想要说。

我一生作恶多端,虽出身卑微可怜,但也不是我杀人的理由。恶就是恶,我该死,该下十八层地狱,该是一只肮脏的狗,死在众目睽睽万众指点之下,不配得到任何的怜悯。

我跪着,爬着,无所不用其极地活。我是一个斗士,与天地命运斗争。这一场庞大的天局,我步步为营。它劫杀,我破笼,一路势均力敌。后来我死了,死于自杀,没有人能侮辱我,我尽了我最大的能力。我跪着,赢了,我曾这么想。

可是姑苏的景我再也看不到了。

我本可以的。

这一生的局,我最终还是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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